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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铁路运输检察院2019年度工作报告
时间:2020-12-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柳州铁路运输检察院

关于2019年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9年,柳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落实中央、全区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全区检察长会议工作部署要求,认真完成宁铁检察分院布置的工作任务,围绕年初我院党组提出的总体工作思路,各项检察工作取得较好成效。现将2019年我院工作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牢牢坚定政治立场,确保检察工作发展正确方向

(一)以思想为引领,全面强化政治建设。一是突出领导带头,强化党组中心组学习。紧紧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党的十九大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深入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切实发扬优良学风,发挥学习表率作用,以“学习型”领导班子促进和带动全体检察干警共同学习、相互促进,营造个人学习与集体学习紧密结合、相得益彰的浓厚学习氛围。继续实行每月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每季度一次学习研讨。中心组学习涵盖了党组成员、副调研员和副科长以上中层领导干部,结合主题教育组织党组中心组学习29次,有效地加强和改进党组班子的理论学习。二是紧跟党的步伐,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及时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部署大会,组织成立主题教育领导小组,专门制定主题教育工作方案,层层压实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在主题教育开展过程中,全院组织主题教育集中学习11次,各支部集体学习30次,安排党员根据下发的主题教育资料进行个人自学16次。通过集中教育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形式增强了全体干警理论武装。三是结合“五查五整顿”专项行动,扎实开展思想政治教育。一方面督促各部门干警自主学习,深入学习党章党规,深入领会党的纲领、性质、宗旨、指导思想、奋斗目标、组织原则、优良作风,加强党性修养,明确行为规范,每次学习都做好相应记录,达到每月两次思想政治学习,另一方面加强支部学习,树立“一切工作到支部”导向,严格落实主题教育专题研讨、及“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努力提升思想政治教育质量。2019年,我院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各种形式学习共计100余次,参与学习人次共计1800余人次,确保全院干警思想信念不滑坡,政治立场不动摇。 

(二)以党建为抓手,纪律作风建设常抓不懈。一是完善党组、支部组织生活规范,引导全院形成严守纪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按照有利于党员教育管理、有利于活动开展、有利于作用发挥原则,重新调整党总支(支部),配齐配强党总支(支部)班子。结合我院内设机构改革和反贪、反渎转隶等人员变动实际,及时调整支部划分,调整党总支的人员结构,指导支部完成支委选举,力求做到党支部力量充实和结构合理。三是丰富政治理论学习形式,提升干警党性修养。组织干警在清明节期间到百色起义纪念馆开展“缅怀革命先烈,扎根检察事业”主题党日活动,在“七一”建党节期间到柳州烈士陵园开展“缅怀革命先烈,永葆党员本色”主题党日活动,提升干警爱国主义情怀,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方向。四是坚决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持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工作,明确各级领导抓队伍管理的责任,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强化担当意识,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强化纪律约束,教育干警管住身、管住脑、管住心、管住魂,坚决杜绝以权谋利、以案谋钱、以公谋私。

(三)以落实为根本,高质量完成上级部署工作任务。一是在2019年初按期高质量完成宁铁检察分院党组巡察反馈意见的对照整改任务,针对巡察反馈的6个方面、23项主要问题,逐条对照落实整改责任,逐条逐项对帐销号,做到综合施策、标本兼治。二是以上级专项督查为契机,认真结合自查整改中所发现问题,修订和新制定《柳州铁路运输检察院财务管理实施细则》《柳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公务接待规定》等各类管理规章制度6项,促进内部管理稳步走上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轨道。三是健全意识形态工作机制,领导班子及成员把意识形态工作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签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明确责任分工,落实相关责任人。特别是加强方向把控,严格按照自治区检察院关于全面排查清除流毒有害信息的通知要求,组织全体检察人员全面开展排查清除流毒有害信息工作。四是积极参与精准脱贫攻坚战。将精准扶贫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工作计划,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一把手亲自主抓扶贫工作,在春节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期间带领院党组成员前往帮扶联系点凤山县乔音乡合运村开展慰问帮扶,为帮扶村委及帮扶对象送去慰问款及慰问物资。壮族“三月三”期间组织青年干警赴合运村参加区检院“助力脱贫攻坚,共建壮美合运”文艺演出,为当地群众送去节日关怀与问候。组织干警参加2019年区直机关党员干部春节回乡助力脱贫攻坚调研,完成的1篇调研报告获得区直机关工委优秀奖。

二、坚定政治责任担当,聚力服务保障大局中心工作

(一)围绕平安主题,保持高压态势严打涉铁刑事犯罪,营造铁路运输运营安全稳定良好环境。柳州铁检院充分履行专门检察院职能,根据涉铁刑事案件特色,加大对“两抢一盗”、破坏铁路运输设施设备、运输毒品等犯罪案件的打击力度。2019年共受理各类一审刑事案件2428人,其中“两抢一盗”等多发性犯罪案件1822人、毒品犯罪案件22人、破坏交通设施案件11人,占案件受理件数的87.5%。落实涉铁刑事案件侦检联动机制,办理公安部挂牌督办的“南宁铁路公安局2·04专案”。

(二)积极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深挖彻查涉黑涉恶案件线索2019年以来,我院深入贯彻上级机关关于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把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主动作为,精心组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稳步推进。自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开展以来,我院共摸排出黑恶势力犯罪线索2条(已移送桂林市公安局)、保护伞线索1条(已报送区检院扫黑办),先后到铁路公安、法院和铁路相关单位共开展黑恶线索摸排专项调研34次,深入桂林、贺州、河池等地开展扫黑除恶普法宣传活动共29次。为紧扣2020年专项斗争长效常治的目标要求,深入推进涉铁领域扫黑除恶和铁路线下安全综合治理等重点工作,我院于20191125日至1225集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扫黑除恶冬季宣传月活动,派出两支宾毅法律服务小分队,同时开展宣传活动,去往管辖范围内的益湛线和湘桂线上 12个站点,为我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向纵深发展贡献力量。积极联系柳州铁路公安及审判机关,推动柳州地区铁路公检法三家共同出台《关于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侦捕诉审衔接工作的意见》,构建打击涉铁黑恶势力犯罪联防联动机制,进一步形成扫黑除恶工作合力。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可能涉及的“套路贷”等法律问题,深入铁路站段为新进员工开展专题法治宣讲,延伸检察职能筑牢扫黑除恶法治防线。

(三)强化职务犯罪办理工作,积极探索与监察委衔接工作机制。2019年未受理职务犯罪案件,但本院始终站在国家反腐败工作全局的高度,积极适应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新局面,持续强化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工作,取得较好的成效。一是认真学习《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监察委员会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规定》、《关于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新规定,充分吃透“上情”,及时了解上级部署要求,提高思想认识,为做好下一步监察委移送案件收送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二是紧紧围绕司法体制改革和监察体制改革的新要求,结合职务犯罪检察工作的新特点,大力加强职务犯罪检察专业化建设。为加强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工作衔接,提升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合力,我院指派职务犯罪案件业务能手参加了区检院与区监察委同时举办的全区职务犯罪监察检察业务培训班。

(四)倾心向未成年人传递司法正能量。全年我院受理审查并提起公诉侵犯未成年案件11件,在案件办理中结合被害人家住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的实际情况,承办人积极探索跨省未成年被害人的心理疏导协调工作,请求成都市大邑县检察院异地协助开展心理测评及后续心理疏导工作,最终确定由大邑县职业高级中学某心理工作室负责心理测评,经我院协商,与该工作室达成一致,由其负责未成年人被害人后续的心理疏导工作。在未检工作中,我院不断强化专门措施,健全捕、诉、监、防一体化机制,充分利用校园法律工作站以及院领导担任法治副校长的形式深入开展“法治校园”活动,积极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全年共开展“法治进校园”相关活动14次。邀请柳州市第二十七中附属小学的70余名学生观摩庭审,“零距离”接受法治教育;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柳南区教育局、妇联、共青团委等部门代表及学校师生家长参加“携手关爱,共护明天”检察开放日活动,此系列活动进一步加大了检务公开力度,也增进了社会各界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知晓度和认同感

三、回应人民群众呼声,维权利民谋平安发展

(一)传承弘扬“枫桥经验”,全力杜绝办案“负产出”。着力预防化解矛盾,2019年春运、两会期间,切实做好各项维护稳定工作,制定了维稳工作预案。对本院受理的刑事案件和涉检信访案件认真做好排查、梳理,明确风险点,及时掌握信访苗头性问题。以办理杨勇林不服不起诉决定申诉案、韦志鸿不服法院生效裁判申诉案为契机,坚持与申诉人紧密沟通,分管副检察长、部门负责人及承办检察官前往申诉人家中释法说理,切实抓好社会矛盾排查与化解工作。在国家司法救助方面,我院从快办理未成年人简某申请国家司法救助一案,并向宁铁检察分院申请二级救助,两级检察院共同发放司法救助金3万元,从当事人申请到发放司法救助金仅用13个工作日。同时考虑到当事人简某居住地为湖南永州,为减轻其往返柳州领取国家司法救助金的经济负担,办案检察官到其居住地发放司法救助金,较好地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 运用公益诉讼检察智慧,保障一带一路发展。立足铁检职能,着眼于进一步做好公益诉讼工作,强化责任担当,以新时代监督理念深入推动铁检公益诉讼工作。共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7件,其中立案6件,发出检察建议5份,行政机关均在期限内书面回复并积极整改落实。通过公益诉讼办案,共督促地方政府及职能部门依法履职6件次。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伍滨江靠前指挥,办理并督促回访灵川镇政府不依法履行灵川镇东家山村铁路安全保护区护路联防职责案等案件,及时督促被建议对象尽快整改落实到位,让检察建议落地有声,实现“立案一个,警示一片”的检察公益诉讼监督效果。铁路线下安全隐患排除工作运行向好,形成与铁路企业及地方行政职能机关良好联动,深入现场实地勘察并与相关人员开展座谈会,就线下安全隐患及公益诉讼工作开展的整改难点、具体落实举措等问题进行沟通交流,深入贯彻“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促成灵川县八里四路富桥建材市场彩钢瓦棚部分侵入衡柳线K332+050K333+400铁路安全保护区内影响高铁运行安全行政公益诉讼一案长达1.5公里、面积16000平方米违法建筑的有效拆除,切实消除了对高铁运行的安全威胁

(三)开展食品安全“四个最严”专项活动,守卫舌尖上的安全。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和中央有关决策部署,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联合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的通知》(高检发办字〔201979号)要求,制定《柳州铁路运输检察院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专项行动方案》,并按照活动要求,由分管院领导带领相关工作人员深入南宁铁路卫生监督所下属的柳州综合监督室,查看执法台账,对卫生监督所行政执法情况、相关食品卫生监督情况开展监督,重点了解是否存在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而未移送或者以罚代刑、长期滞留行政执法环节未作处理、行政执法环节涉嫌违法等情形;认真摸排行政公益诉讼线索及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立案监督线索。并深入柳州、桂林等地对食品安全、卫生情况开展监督工作,在柳州行车公寓、柳州站候车室等部位对铁路食品安全、卫生情况等开展监督检查,切实维护旅客和铁路职工“舌尖上的安全”。同时积极探索与柳州综合监督室建立食品监督长效机制,探索定期与监督室工作人员赴辖区内所、站、候车室、列车等地开展联合检查等,切实维护广大旅客、铁路职工等人员“舌尖上的安全”。

四、内外兼修加强法律监督,全力维护司法公平正义

(一)落实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强化检察机关审前主导和过滤作用。加强与公安、法院沟通协调,积极探索刑事案件速裁程序侦诉审衔接机制,及时发现明显缺漏证据,通知侦查机关及时补证,减少退查环节。与广西万然律师事务所就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律师值班制度进行研讨座谈,双方共同签订认罪认罚从宽案件值班律师合作协议,进一步完善落实认罪认罚从宽案件处理机制,为提升办案效率、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打下了坚实的基础2019年本院办理了宁铁检察机关首件跨省认罪认罚从宽案件,通过争取到地方兄弟检察院的大力配合,使得该案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及速裁程序得以快速办结,从检察院受理审查起诉到法院宣判仅历时16天,为我院在办理异地关押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积累了宝贵经验。

(二)聚焦监督主责主业,统筹发展各项法律监督工作。2019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各类刑事案件2732人,加强与公安机关的联系与沟通,发挥提前介入机制的优势,重点对重大疑难、案件质量不足、久拖未决的案件,通过参加联席会、案件讨论会,参与案件现场勘查、提前阅卷等方式,引导侦查人员确定侦查方向,全年共适时介入侦查案件910人。立足铁检案源少的实际,积极拓宽刑事立案监督线索来源,以我院驻桂林铁路地区侦查监督办公室和驻金城江铁路侦查监督办公室为联络点,不定期深入宜州、金城江、贺州站、桂林站及桂林北、桂林西站的铁路派出所、刑侦第七、第九大队等,通过点对点,面对面的座谈,查阅所队立破案台账和卷宗材料,深挖联监督案件线索,全年累计监督公安机关撤案11人。强化刑事审判监督,庭审与庭后监督并重,并积极提出量刑建议,全年共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21人,法院采纳18人,采纳率为85.71%严格核查监外执行(社区矫正)情况,在册台账社区矫正人员14人,社区矫正材料移交当地社矫办及时到位。不断跟进对新看守所工地驻所检察室、特审室等智能化信息系统工程建设,目前已完成信息化系统建设工程工作,为新时期刑事执行监督事业打下良好基础。

(三)加强内部案件监督管理,提升案件办理质效。结合本院案管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分案管各项业务台账,分门别类对各种案件信息进行登记,同时加强对司法办案情况的分析研判,根据检察工作需要,定期开展业务数据分析,便于领导和相关部门及时掌握业务工作动态。通过采取“五关”强化流程监控系统化规范司法行为,创新应用案件管理系统“流程自动化机器人”,不断提高流程监控和案件质量评查效果。

(四)服务社会公众,丰富检务公开实现方式。在分院统一协调下,我院实行代为接收材料和提供异地阅卷服务,为辩护律师就近选择检察院阅卷提供了便利条件,节约了时间和路途成本,得到辩护律师一致好评。加强案件信息公开督促落实工作,及时与相关部门核对各环节的案件办理情况,发现没有公开的,及时督促公开;对申请作不公开处理的,做好审批登记,待不公开情形消失后,要求承办人及时公开,提高了检察机关司法公开的透明度。

五、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激发检察改革创新发展内生动力

(一)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健全检察权运行体系。12个员额检察官办案组为单位,建立“随机分案为主”的案件承办机制。开展案件评查,抽查和重点评查相结合,发现案件问题及时通报整改。落实院领导带头办案机制,院领导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促进队伍业务能力稳步提升。

(二)深化岗位练兵,全面提升队伍整体素能。结合我院开展的“队伍建设年”活动,抓好检察干警素质提升,开展多种形式岗位练兵。组织开展柳州铁检院2019年论辩赛、“礼赞新中国·奋进新时代”主题演讲比赛,组织选送干警参加宁铁检察机关2019年检察官论辩赛、 “守初心、迎国庆”主题演讲比赛,展现柳州铁检院青年干警积极向上精神风貌,取得优异成绩。进一步推进“检察实践大讲堂”实训制度,为全院干警打造一个学习交流、共同提高的实践平台,提高干警业务素能,2019年组织干警开展“检察实践大讲堂”共计4次,开展传导式教学共计8次。注重深化交流学习,安排干警到上级院及自治区扫黑办等部门参加轮岗轮训,组织干警前往柳州工务段、桂林动车所、柳州南站等铁路企业开展参观学习,营造勤学习、多锻炼、强业务的氛围,努力培育多能型业务能手、办案尖兵。

(三)主动作为推进“智慧检务”建设。搭建并加强检察工作网的软硬件配置,配备正版操作系统和正版office软件、接入打印复印多功能一体机,进一步完善网络应用便利性。根据区检院要求,完成对办公电脑及移动终端的数字证书制作和安装调试,确保移动办公系统的正常使用。加强对“流程自动化机器人”的运维保障,确保机器人的使用助力提高案件流程管理工作效率,促进信息化与检察业务的深度融合根据本院的实际情况,提出办公办案方面的需求,形成本单位个性化的可研报告,扎实推进我院智慧检务可研编制工作。

(四)服务检察工作提升保障能力。结合青年干警座谈会所提出的意见建议,召开检察长办公会逐项研究整改,及时落实本院食堂管理调整、值班淋浴设施改造、运动场地改造等具体措施,及时解决干警关注的问题,为干警提供良好工作环境。对照上级专项督查要求认真对财务行装工作进行自查整改,严格规范日常财务行为,加强对资金的财务监督管理,加大力度控制费用支出,促进资金使用更为高效合理。注重加强 “三服务”能力建设,努力提高办文办会办事效率及规范性,承办宁铁检察机关“铁检与公益诉讼”学术沙龙等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五)稳步推进检察业务综合用房建设工作。我院获批划拨的位于柳州市河西路延长线北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已取得不动产权属登记证书,检察业务综合用房建设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目前我院已完成总平图修改及基坑开挖等土建前期准备工作, 20201月份即可进入土建实施阶段。

六、2020年柳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工作安排

2020年,我院工作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法律监督这条主线,更加重视提质提效,更加重视创新创优,重点抓好司法办案、诉讼监督和能力建设,切实履行全面依法治国实践者、推动者的职责使命,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治保障。

(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更加自觉地将检察工作摆到中心大局工作中谋划和推进,加强“五个服务于”,切实为铁路企业健康持续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落实普法责任制,结合办案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公民依法维护合法权益、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促进形成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持对暴力恐怖、涉黑涉恶、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保障铁路运行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认真落实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处罚制度,最大限度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关系修复。完善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加强执法办案风险评估,努力从源头上减少、化解涉检信访矛盾。将检察工作的重心和法律监督的触角进一步向基层延伸,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管内沿线基层平安建设。

(三)全面加强法律监督工作。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加强法律监督工作的切入点,在增强监督实效上下功夫,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建立健全行使监督权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等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坚决支持公安机关和其他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活动,提高司法公信力。以检察机关新增公益诉讼职能为重点,加大宣传力度,拓宽案件线索来源渠道,当好公共利益守护者。加大对监督事项的跟踪落实力度,完善跟踪反馈机制,提升监督的质量和效果。

(四)持续抓好检察队伍建设。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不断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不断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效果,把思想政治教育与业务培训、文化熏陶、健全制度、强化监督等紧密结合起来,打好队伍教育管理“组合拳”,不断提高检察人员素质能力。强化办案监督,完善各项制度机制,切实做到放权不放任,赋权有监督。严格执行从严治检、廉洁从检的各项规定和禁令,树立公正廉洁执法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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