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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铁路运输检察院2022年度工作报告
时间:2023-10-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2年,柳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质量建设年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推进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试点工作为核心,严格贯彻落实宁铁检察分院十五个对照工作要求,落实最高检、自治区检察院、宁铁检察分院和我院党组的各项工作部署,以求极致工作理念,强化队伍建设,依法能动履职,推动铁检工作迈上新台阶。2022年,我院1件案件获最高检表彰,1名干警获自治区级业务能手,理论调研工作获自治区级表彰3项。

一、强化政治引领,在培根铸魂中把牢新时代检察工作发展方向

(一)加强政治建设,筑牢忠诚之魂。把坚决捍卫和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坚定的政治立场。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重要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自治区实施办法,严格执行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今年,已开展党组政治理论学习19次,党组中心组学习4次,专题学习研讨4次。

(二)丰富学习形式,补足精神之钙。一是积极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每月组织全院观看《党史故事100讲》,在党的百年奋斗史中汲取智慧力量;各支部每月组织开展集中政治理论学习及警示教育。今年,我院各支部共计开展32次,主题党日活动22次。二是落实每季度1次专题党课制度。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伍滨江、政治部主任伍朝艳、检委会专职委员钟华、齐颖分别为全院干警上了4堂专题党课。三是多形式开展政治培训。7月,举办“聚焦清廉思想 传承红色基因”政治培训;11月,根据《柳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政治培训方案》,前往柳州市市委党校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培训,不断推动政治理论学习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三)从严管党治检,夯实规矩意识。大力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开展清廉机关“六个一”、“喜迎二十大,五廉进机关”、一月一主题等活动,与凤山县乔音乡那王村党支部共同开展“建设清廉机关,助力乡村振兴”主题党日活动,到柳贤清风园廉政教育基地开展“强化警示教育,建设清廉机关”主题党日活动。积极组织“纪律作风教育月”活动,常态化开展作风建设1+3专项整治、“以身边案教育身边人”等廉政教育,全院干警专题学习我院干警杨皓违法案例,院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干警撰写心得体会,警示教育效果显著。

二、心系“ 国之大者”,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彰显检察担当

(一)服务保障平安建设,创造稳定、和谐社会政治环境。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工作要求,落实落细安全维稳各方面工作。一是严厉打击盗抢骗、毒品犯罪、网络诈骗、破坏环境资源等群众关注度高的犯罪,我院提前介入涉嫌破坏交通设施案件3件,涉嫌盗窃犯罪8件,涉嫌倒卖车票罪、袭警罪、盗伐林木罪以及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各1件;提起公诉毒品犯罪2件。二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促进涉铁领域综合治理。深化八大行业领域专项整治,通过到公安机关、涉铁单位座谈、走访,排查行业领域黑恶势力源头防范治理线索,铲除滋生犯罪的土壤。加强“线上+线下”普法宣传,开展现场宣传4次,切实增强群众斗争的意识。三是加强阵地建设,牢牢把握意识形态主动权。2022年,召开意识形态联席会议3次,专题研判意识形态工作。组织全院干警开展流毒有害信息清理2次、清理微信群、企业微信群工作2次。及时反馈流毒清理中存在的问题,立行立改,确保全院干警意识形态不动摇。

(二)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推动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落到实处。深入践行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工作部署,深化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工作,充分运用检察一体化办案机制,以高质量检察履职服务建设美丽中国。一是高效办结督促修复富川县大源冲水库防洪灌溉功能行政公益诉讼案,督促行政机关共清理淤泥8万多立方米,及时对受损公益进行修复。该案系全区首件公益诉讼起诉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回头看”跟进监督典型案例。二是参加宁铁检察分院“8.22专案”工作部署会,通过制发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书,督促相关行政单位整治辖区内存在店铺公开售卖“蚯蚓机”等电捕设备、维修“蚯蚓机”及收购蚯蚓干等隐患问题。三是依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各类刑事犯罪,高效办结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8件8人,滥伐林木案件2件2人。

三、坚持人民至上,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中践行初心使命

(一)办好百姓身边事,回应群众关切。会同南宁铁路卫生监督所柳州综合监督室沿黔桂铁路线开展2022年春运、“两会”、“冬奥会”期间铁路安全专项维稳工作、“公益诉讼守护平安祥和春节”专项监督活动。以柳州工务段下设的线路车间(工区)和柳州车务段下设的车站为监督对象,就疫情防控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生产安全、公共安全等四项重点工作开展监督,着力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出行安全等切身利益。

(二)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法律服务活动。一是组建“‘跨’之路 ‘益’同行”公益诉讼团队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一方面,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伍滨江带队前往柳州市鹅山路小学开展公益诉讼宣传授课,开启“法治进校园+公益诉讼”新模式;另一方面,联合柳州工务段、桂林高铁基础设施段等单位,共同开展爱路护路暨检察公益诉讼宣传活动。目前已开展2期。二是推进法治副校长工作走深走实,2022年,法治副校长带领“法治进校园”巡讲团成员,分别深入9所中小学校,采用检察小短剧、互动小问答等方式,开展禁毒、预防犯罪、爱路护路等法治宣传教育15场,受众学生共计2800余人。三是以案释法,做好法治教育“公开课”。就林斌松盗窃案拟作出不起诉决定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自治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代表担任听证员,把释法说理、依法办案、群众见证融为一体,做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2022年,围绕食品安全、预防养老诈骗、预防非法集资、反洗钱犯罪等主题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共7场,受众群众800余人。

(三)融合贯通“ 六大保护”,关爱祖国未来。一是多元化综合救助未成年被害人。我院以3起拐卖儿童案件为切入点,解决家庭监护弱化、社会治理等突出问题。办案人员发现被害儿童亲生父亲不依法履行职责导致被害儿童权益被侵害后,有针对性地向3名被害儿童的亲生父亲制发《督促监护令》,并委托社工组织强化跟踪指导监护履职,联合妇联、公安机关开展家庭教育6次,促进被害儿童监护人切实担负起监护职责;同时,就办案中发现涉案医疗机构的相关监管单位未依法履职的线索,及时开展公益诉讼前期工作,经了解发现本案不宜开展行政公益诉讼后,就办案过程中发现的涉案医疗机构的违规情况,以讯问涉案人员、组织座谈等方式,总结分析突出问题,督促医疗机构严格落实实名就诊制度、强化责任考核工作等。二是干预涉案未成年人不良行为。我院在办理未成年人胡某某涉嫌危害濒危、珍贵野生动物案件中,坚持“保护、教育、管束”一体落实,积极开展转化挽救、亲职教育等工作,力促涉案未成年人迷途知返,改过自新。三是助推构筑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妇联、教师、家长等代表参会,一同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相关内容,交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验,共筑未成年人保护防线。四是引入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力量,融入社会保护大体系。开展特邀检察官助理工作,邀请柳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柳南区共青团、爱家婚姻家庭咨询服务中心指派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提供专业知识、丰富未成年人保护经验,助推未检办案专业化。

(四)着力化解信访难题,厚植为民情怀。一是持续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2022年,我院自行接收来信2件:1件移送宁铁分院,已作七日内结果性回复,1件转我院第一检察部办理,已作七日内程序性回复,并在三个月内作办理结果答复;上级检察院转来访1件,由第三检察部办理,已按期答复信访人。二是严格落实院领导包案制度。2022年,检察长包案办结1起信访案件,通过进行损伤登记鉴定,召开公开听证会,多次走访进行释法说理等举措,信访人对我院不支持立案监督决定表示同意和认可,同意息诉息访。鉴于当事人确因该案造成肋骨骨折,无固定工作且家庭生活困难,经审核,我院于2022年2月8日到其家中发放司法救助金5000元。2022年3月,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电话回访中,当事人明确表示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四、聚焦公平正义,全面强化法律监督质效落实“质量建设年”要求

(一)坚持追诉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持续做优刑事检察。一是深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案人员向犯罪嫌疑人充分阐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引导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同时,引导涉案人员退赃退赔,最大程度减少人民群众和国家利益损失。2022年,我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人数为27人,适用率为93.1%,开展追赃挽损6件,挽回损失共计4.43万元,开展追赃挽损工作率为50%,同比上升40.91%。深化与柳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广西万然律师事务所的联系,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2022年,通知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共计27件,通知法律援助机构为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辩护1件。二建立检警协作新模式,贯彻落实《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实现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全覆盖。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通过提前介入、案件会商等形式,不断挖掘立案监督线索。在提前介入廖足云涉嫌滥伐林木案件中,发现侦查机关不应立案而立案,及时开展立案监督,成功监督侦查机关撤案。2022年,向侦查机关制发《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1件,口头提出纠正意见4件;同时,就刑事侦查取证注意事项为侦查机关基层派出所法制员进行授课,进一步同步检警证据审查标准,凝聚规范化执法共识。

(二)坚持监督纠错与维护裁判权威并重,努力做强民事、行政检察。2022年,宁铁检察分院分别交办6件行政检察监督案和1件民事检察监督案。目前,1件行政检察监督案件获得实质性化解,1件民事检察监督案件、4件行政检察监督案件审查意见已上报分院并获得分院认可采纳,1件行政检察监督案件正在办理中。一是运用多种监督方式,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在办理广西中邦永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与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认定纠纷一案的过程中,依法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向各方展示办案组依法调取的事发现场天网视频等关键证据,促进行政争议各方进一步厘清案件事实,并邀请律师到第三人家中共同开展化解工作,积极推动双方当事人签订和解协议,案件获得实质性化解,我院获双方当事人赠送锦旗。二是加强诉源治理,检察建议延伸社会治理职能。办案过程中,发现涉案的广西中邦永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在落实劳动合同制度方面存在管理漏洞和风险隐患,导致出现后续劳动关系确认等一系列诉讼情况;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面问题,及时向涉案单位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被监督单位全部采纳检察建议,并采取多种措施积极整改,社会治理取得新成效。

(三)坚持守护社会公共利益,扎实做好公益诉讼检察。2022年1-11月,摸排公益诉讼线索14件,实地核查线索11件。立案1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件,磋商4件。撤回起诉1件,召开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拟撤回起诉公开听证会1次。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全年共办结12件,居宁铁检察机关首位。一是自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部署以来,我院高效成功办结督促修复富川县大源冲水库防洪灌溉功能行政公益诉讼案,系全区首件行政公益诉讼起诉案件;该案入选最高检公益诉讼“回头看”跟进监督典型案例,组织撰写的大源冲水库公益诉讼案检察文章《如何化解“风”与“水”之困》获检察日报刊登。二是聚焦生态环境领域,积极响应“蚯蚓保卫战”。我院积极响应、贯彻上级部署,参加宁铁检察分院“ 8.22专案”工作部署会。在发现在陆川县、博白县存在有店铺公开售卖“蚯蚓机”等电捕设备、维修“蚯蚓机”及收购蚯蚓干等隐患问题后,在上级院的指导下,迅速开展调查核实。我院及时以陆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博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为被监督对象予以立案并制发检察建议书,被监督行政机关立即组织对非法销售蚯蚓机的店铺依法查处,整改取得显著成效。其中陆川县案系广西检察机关保护野生蚯蚓首份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为广西检察机关办理保护野生蚯蚓公益诉讼案件积累了宝贵经验。三是依法能动履职,打开国有财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新局面。针对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仍领取养老金、参与养老金标准调整的情形,向相关行政单位制发检察建议书,与被监督行政机关一同研究整改方案,推动检察建议落地生效,迅速追缴被违规领取的养老金9.64387万元,同时结合个案办理工作,积极推动被监督行政机关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违规缴纳、违规领取社保基金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已清退违规缴费金额187798.13元,追回违规领取待遇金额182090.8元,有效防止国有财产流失,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四是落实“八号检察建议”,助推涉铁领域安全生产源头治理。我院就涉铁安全生产领域立案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件,磋商4件,强化办案精品意识,督促行政机关消除铁路运输安全隐患;并结合参加铁路企业和行政机关整治工作座谈会以及与行政机关、铁路企业共同实地核查现场等举措,推动整改工作取得成效,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隐患。

(四)促进检察业务管理提质增效,不断做实内部案件监督管理。一是深化案件质量评查工作。2022年,分别对2021年度所有办结未成年人刑事案件、2021年所有刑事案件专项案件质量评查2次,将评查结果及时反馈,充分运用内部监督机制,有效提升案件质量。二是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对我院已公开法律文书进行全面检查审视,及时将可能引发舆情、影响社会稳定等重大、敏感案件的有关法律文书及时撤回,不断提升法律文书制作及公开工作质效。三是做好涉案财物监管工作。坚持以检察业务应用系统为载体,所有涉案财物处理均在系统运行,做到物案关联、网上管理、网上流转,切实做到严管理、强监督,2022年,涉案物品入库313件,出库313件,均做到规范管理。

五、强化组织建设,在持续固本强基中实现检察履职能力新提升

(一)深化检察教育培训,提升干警综合能力。一是持续开设“检察实践讲堂”,打造“老带新、传帮带”互动学习交流模式,全年已开展3次。派员外出参加政治轮训、检察理论实务、新录用公务员等培训18期38人次。我院1名干警在首届广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业务竞赛中荣获“业务能手”称号。二是建立检察干警外出交流和学习培训长效机制。外派2名干部分别到凤山县乔音乡那王村和平乐乡谋爱村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助理。根据分院安排,抽调我院1人协助查办分院5·07专案。根据区院安排,抽调1名干部到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协助工作。三是落实特邀检察官助理聘任。针对专业化办案需求,组织各业务部门开展特邀检察官助理聘任工作。

(二)升级调研管理,提升干警理论研究水平。一是组织参加各类检察理论研究申报。组织干警申报理论调研文章参评第二十二届广西检察研究优秀成果奖,共向上级院报送理论调研文章11篇,其中2篇荣获三等奖,1篇荣获优秀奖,1篇参加广西治安法学研究会2022年学术年会征文活动荣获优秀奖,创我院近年来最好成绩。二是组织申报2022年南宁铁路运输检察分院课题共7项,其中4项获重点课题,3项获一般课题。三是积极向各报刊媒体投稿。与广西法治日报社签订《专题合作宣传协议书》,刊发了我院干警撰写的4篇调研文章。2022年,我院共有5篇检察理论研究成果文章被省级报刊刊登。

(三)优化检察新闻宣传,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开设《党员学习报》、《柳州铁检清风扬》、《纪检微课堂》等微信专栏,每月定期推送党史故事、党务知识、廉洁事例等内容,形成浓厚学习氛围,推进清廉机关建设,深化巩固教育整顿成果。我院关于大源冲水库公益诉讼案检察宣传《如何化解“风”与“水”之困》获检察日报刊登,充分展现检察机关办案成效。我院办理的高铁沿线安全隐患整治公益诉讼案件为素材所拍摄宣传片《亮剑公益诉讼 护航高铁安全》,获评2022年全区检察机关优秀微视频作品奖。

(四)加强服务保障工作,助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制定并执行“每周巡楼”制度,主动了解全院干警日常工作需求,及时解决各项问题,做好服务保障检察业务工作。二是对照上级巡视督察和外部审计的反馈意见,严格执行我院内部控制相关制度,认真整改,抓好落实;规范完成预算决算工作,促进资金高效使用。三是坚持科技强检,推动信创工程建设。安装并升级国产涉密电脑和国产工作网电脑的软件,全力做好协同办公系统、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检务通2.0等应用系统的运维保障,完成工作网门户网站建设工作。四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企事业档案工作年度检查评分标准》从组织管理、条件保障、基础业务、开发利用、信息化工作、业务提升等六方面开展档案自查自评工作,参加南宁市档案局开展的档案年度检查,以94.5分的成绩获评优秀等次。

在总结工作成效的同时,我院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在服务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方面的针对性、实效性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法律监督工作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三是检察队伍的执法司法理念和能力与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今后,柳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将突出服务保障、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这条主线,争第一、创一流、走在前,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以更高自觉提高政治站位。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深入学思践悟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相统一,坚持一切检察工作首先“从政治上看”,严格执行政法工作条例和请示报告制度,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以实际行动诠释对党的绝对忠诚。

二是以更实举措践行司法为民。始终坚持人民立场,把“国之大者”记于心,把“民之小事”践于行,自觉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检察行动指南。深化巩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紧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重视诉源治理,防患未然、抓源治本,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不断提升。

三是以更好标准做好法律监督。认真落实“质量建设年” 部署,以推进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试点工作为核心,突出抓好重点业务工作,创造出更多更优的铁检品牌。不断强化民事检察,提升民事检察监督精准度;用心做好行政检察,积极贯彻“穿透式”监督理念;扎实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在维护铁路安全、保护生态环境等领域加大探索力度,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四是以更严要求强化自身建设。推动建立权责明晰、制约有力、运行高效的检察权运行机制。加强年轻干部培养使用,优化队伍结构,夯实检察事业发展根基。坚持推优树人,营造比学赶超的干事创业氛围。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深化巩固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大力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努力打造对党忠诚、服务人民、司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检察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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