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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铁路运输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时间:2021-02-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柳州铁路运输检察院

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柳州铁路运输检察院概况

一、基本情况

二、主要职责

三、机构设置情况

四、人员构成情况

五、车辆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柳州铁路运输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柳州铁路运输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柳州铁路运输检察院概况

一、基本情况

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为柳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属于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的三级预算单位,由自治区财政厅进行经费的全额保障。

一、主要职责

柳州铁路运输检察院作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的派出院,在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南宁铁路运输检察分院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柳州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人员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贯彻执行上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方针,落实检察工作任务,接受相关业务指导。

()负责应由柳州铁路运输检察院管辖的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工作。

()负责应由柳州铁路运输检察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负责应由柳州铁路运输检察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负责应由柳州铁路运输检察院承办的对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受理向柳州铁路运输检察院的控告申诉

()负责其他应当由柳州铁路运输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三、机构设置情况

柳州铁路运输检察院机构设置经自治区编委批准,内设4个内设机构和政治部,包括: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

四、人员构成情况

柳州铁路运输检察院编制人数46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人数41人,后勤聘用人员控制数5人。

根据20208月人员编制情况统计,现有在职在编人员32人,其中全部为政法专项编制在职人员。2021年部门预算人数为55人,其中:检察支出开支32人,后勤聘用人员0人,2020年转任聘用制书记员5人,退休18人。

五、车辆构成情况

柳州铁路运输检察院机动车编制7辆,定编小汽车实有数7辆,其中:老干部服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机要通道和应急用车1辆。


第二部分:柳州铁路运输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报表


 

 

 




 

 

 

 

第三部分:柳州铁路运输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预算说明

2021年部门收入总预算为1045.41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同比增加68.19万元,增幅6.9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正常增资。

(二)支出总预算说明

2021年部门支出总预算为1045.41万元,同比增加68.19万元,增幅6.98%。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分为四类,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771.68万元,同比增加19.16万元,增幅2.5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长,正常增资;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7.38万元,同比增加37.46万元,增长37.38%,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政策性增资导致计提基数增加;二是人员增加,正常增资;

3.卫生健康支出77.43万元,同比增加3.06万元,增长4.1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正常增资;

4.住房保障支出58.92万元,同比增加8.81万元,增长17.58%,增长的主要原因同上。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收入总预算为1045.41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同比增加68.19万元,增幅6.98%,人员增加正常增资。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支出总预算为1045.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3.8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8.80%,同比增加77.91万元,增幅10.44%,增长的原因为2020年检察院专项编制干警人数增长,工资福利支出预算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相应增加。

项目支出221.5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1.2%,同比减少9.72万元,降幅4.2%,减少的的主要原因为:按自治区财政厅要求压减三公两费、一般性项目支出。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10类,其中:

行政运行(检察)科目608.6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8.22%,同比增加87.45万元,增幅16.7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正常增资;聘用制书记员专项经费由其他检察支出科目调整至行政运行科目。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检察) 4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5%,同比增加7万元,增幅17.5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电费和维护费的增加调高了物业管理费项目预算。

检察监督6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6%,同比减少32万元,降幅31.6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整合了检察监督项目,合理优化资金配置。

其他检察支出47.0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5%,同比减少43.29万元,降幅47.94%,减少原因:聘用制书记员专项经费由其他检察支出科目调整至行政运行科目;整合了其他检察支出项目,合理优化资金配置。

住房公积金58.9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64%,同比增加8.81万元,增幅17.5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正常增资。

行政单位医疗48.2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61%,同比增加7.37万元,增幅18.04 %,增加的主要原因同上。

公务员医疗补助29.2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79%,同比增加15.16万元,增幅107.9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检察官套改后,人员工资大幅增长,故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随工资水平相应增加。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8.5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51%,同比增加11.75万元,增幅17.5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正常增资。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9.2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76%,同比增加5.87万元,增幅17.57%,增加的主要原因同上。

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9.5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87%,同比增加0.07万元,增幅0.36%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823.83万元

基本支出预算823.83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8.80%,同比增加77.91万元,增幅10.44%。其中:

人员类项目支出预算654.8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9.49%,同比增加18.84万元,增幅2.96%。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602.3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3.12%,同比减少12.80万元,降幅2.0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52.5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6.38%,同比增加31.64万元,增幅151.53%。增加的原因一是2020年检察院专项编制干警人数增长,工资福利支出预算及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相应增加;二是重新核定后,将退休费支出及医疗费补助支出从工资福利支出预算归入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项目支出预算。

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支出预算168.9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0.51%,同比增加59.07万元,增幅53.76%,增长原因为重新核定后,将公务交通补贴及通讯补贴从人员类项目支出预算归入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支出预算。

2)项目支出预算221.58万元

项目支出预算221.5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1.2%,同比减少9.72万元,降幅4.2%,减少的的主要原因为:按自治区财政厅要求压减一般性项目支出经费。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入预算说明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为1045.41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同比增加68.19万元,增幅6.9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正常增资。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说明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预算为1045.41万元,同比增加68.19万元,增幅6.98%。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分为四类,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771.68万元,同比增加19.16万元,增幅2.5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长,正常增资;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7.38万元,同比增加37.46万元,增长37.38%,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政策性增资导致计提基数增加;二是人员增加,正常增资;

3.卫生健康支出77.43万元,同比增加3.06万元,增长4.1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正常增资;

4.住房保障支出58.92万元,同比增加8.81万元,增长17.58%,增长的主要原因同上。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45.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3.83万元,项目支出221.58万元,具体支出如下:

行政运行(检察)科目608.6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8.22%,同比增加87.45万元,增幅16.7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正常增资;聘用制书记员专项经费由其他检察支出科目调整至行政运行科目。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检察) 4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5%,同比增加7万元,增幅17.5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电费和维护费的增加调高了物业管理费项目预算。

检察监督6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6%,同比减少32万元,降幅31.6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整合了检察监督项目,合理优化资金配置。

其他检察支出47.0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5%,同比减少43.29万元,降幅47.94%,减少原因:聘用制书记员专项经费由其他检察支出科目调整至行政运行科目;整合了其他检察支出项目,合理优化资金配置。

住房公积金58.9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64%,同比增加8.81万元,增幅17.5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正常增资。

行政单位医疗48.2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61%,同比增加7.37万元,增幅18.04 %,增加的主要原因同上。

公务员医疗补助29.2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79%,同比增加15.16万元,增幅107.9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检察官套改后,人员工资大幅增长,故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随工资水平相应增加。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8.5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51%,同比增加11.75万元,增幅17.5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正常增资。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9.2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76%,同比增加5.87万元,增幅17.57%,增加的主要原因同上。

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9.5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87%,同比增加0.07万元,增幅0.36%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23.8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54.89元,公用经费168.94万元。

人员经费项目支出预算654.8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9.49%。其中:基本工资支出135.81万元、津贴补贴支出131.70万元、奖金支出89.6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8.5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9.28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38.30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29.2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0.98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58.92万元、退休费支出18.05万元、医疗费补助支出9.9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4.55万元。

公用经费支出168.94万元,均为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预算20.51%。具体如下:办公费支出10万元、印刷费支出1万元、水费支出1万元、电费支出9万元、邮电费支出10.05万元、差旅费支出20万元、维修(护)费支出6.23万元、会议费支出7.35万元、培训费支出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89万元、劳务费支出5万元、工会经费支出9.82万元、福利费支出2.3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6.2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支出32.7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4.33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9.09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无支出预算,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8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26.20万元。

(二)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0.46万元,同比减少0.15万元,减幅0.4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要求压减“三公”经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柳州铁路运输检察院没有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因此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性经营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柳州铁路运输检察院未在部门预算内安排政府采购项目支出预算。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12月底,柳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固定资产账面原值1652.95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223.57万元;通用设备1346.88万元;专用设备69.50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13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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