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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铁路运输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时间:2023-02-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第一部分:柳州铁路运输检察院概况

、主要职责

、机构设置情况

、人员构成情况

、车辆构成情况

部分:柳州铁路运输检察2023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部分:名词解释

部分:柳州铁路运输检察2023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两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柳州铁路运输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柳州铁路运输检察院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管理的专门检察院,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的派出机构,接受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及宁铁检察分院领导并对其负责,其主要职能是: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柳州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人员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贯彻执行上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方针,落实检察工作任务,接受相关业务指导。

3.负责应由柳州铁路运输检察院管辖的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工作。

4.负责应由柳州铁路运输检察院承办的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和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5.负责应由柳州铁路运输检察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6.负责应由柳州铁路运输检察院承办的对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7.受理向柳州铁路运输检察院的控告申诉

8.组织开展检察理论研究工作

9.负责柳州铁路运输检察院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管理全院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制定相关人员管理办法,组织开展检察教育培训工作。

10.负责实施检察机关财务装备,检察技术信息工作规划。

11.负责其他应当由柳州铁路运输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12.受理广西跨地级市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件、广西区内涉铁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在柳州市(市辖区)范围内由自治区公安厅森林公安直属二分局管辖的破坏环境资源领域刑事及相关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全区行政公益诉讼起诉案件;柳州市公安局机场分局侦查的刑事案件;柳州铁路运输法院管辖的以柳州市人民政府及其行政执法部门为被告的行政诉讼监督案件;经会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跨行政区划检察院办理更为适宜的、指定管辖的其他案件。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为国家检察机关,行使法律赋予的检察监督职能。下设政治部、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共计5个部门。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为柳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属于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的三级预算单位,由自治区财政厅进行经费的全额保障。

三、人员构成情况

柳州铁路运输检察院编制人数41人,全部为行政编制(检察院专项编制)。根据2022年8月人员编制情况统计,现有在职人员44人,退休人员19人。其中:行政编制(检察院专项编制)在职人员36人,聘用书记员8人。

四、车辆构成情况

本单位公务用车编制数为7辆,实有公务用车数量为7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专用车1辆。

第二部分:柳州铁路运输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预算说明

2023年部门收入总预算为1260.40万元,同比增加124.28万元,增长10.94%。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60.40万元,同比增加124.28万元,增长10.9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政策性增资;司法体制改革绩效工资编入本年年初预算。

(二)支出总预算说明

2023年支出总预算为1260.40万元,同比增加124.28万元,10.94%。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分为四类,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940.31万元,同比增加127.55万元,15.6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长,正常增资;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1.19万元,同比减少1.73万元,下降1.0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经费相应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89.87万元,同比减少0.68万元,下降0.7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经费相应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69.03万元,同比减少0.86万元,下降1.2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经费相应减少。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收入总预算为1260.40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同比增加124.28万元,增幅10.9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政策性增资;司法体制改革绩效工资编入本年年初预算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支出总预算为1260.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0.4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9.38%,同比增加27.35万元,增幅2.8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政策性增资;司法体制改革绩效工资编入本年年初预算。

项目支出259.9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0.62%,同比增加96.94万元,增幅59.47%,项目预算额度内项目整合调整。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10类,其中:

行政运行类科目支出801.7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3.64%,增加152.01万元,增长23.4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增资;司法体制改革绩效工资编入本年年初预算。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类科目支出4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89%,同比增加2万元,增长4.26%,增长的主要原因刚性增资,根据该院网络信息化项目,重新测算了计算机网络运行维护费。

检察监督类科目支出53.5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24%,同比减少28.50万元,下降34.7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项目预算额度内项目整合调整。

其他检察支出类科目支出36.0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84%,同比增加2.03万元,增长5.9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项目预算额度内项目整合调整。

行政单位离退休类科目支出23.1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84%,与上年持平。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类科目支出92.0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30%,同比减少1.16万元,下降1.2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工资总额减少,致使计提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降。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类科目支出46.0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65%,同比减少0.57万元,下降1.2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工资总额减少,致使计提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基数下降。

行政单位医疗类科目支出56.0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45%,同比减少0.23万元,下降0.4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工资总额减少,致使计提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下降。

公务员医疗补助科目支出33.8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68%,同比减少0.44万元,下降1.2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工资总额减少,致使计提公务员医疗补助缴存基数下降。

住房公积金类科目支出69.0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48%,同比减少0.86万元,下降1.2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工资总额减少,致使计提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降。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1000.4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9.38%,同比增加27.29万元,增长2.80%,增长的主要原因人员正常增资,其中:

人员经费预算829.5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2.92%,同比增加26.16万元,增长3.26%。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768.0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6.77%,同比增加26.20万元,增长3.5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61.5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6.09%,同比减少0.04万元,下降0.06%。

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70.9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7.08%,同比增加1.18万元,增长0.70%。

项目支出预算259.9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0.62%,同比增加96.94万元,增长59.4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司法体制改革绩效工资编入本年年初预算项目经费支出中。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入预算说明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为1260.40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同比增加124.28万元,增幅10.9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政策性增资;司法体制改革绩效工资编入本年年初预算。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说明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预算为1260.40万元,同比增加124.28万元,增幅10.9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政策性增资;司法体制改革绩效工资编入本年年初预算,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分为类,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940.31万元,同比增加127.55万元,15.6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长,正常增资;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1.19万元,同比减少1.73万元,下降1.0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经费相应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89.87万元,同比减少0.68万元,下降0.7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经费相应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69.03万元,同比减少0.86万元,下降1.2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经费相应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共公预算支出1260.40万元,同比增加124.28万元,增长10.94%其中基本支出1000.46万元,同比增加27.29万元,增幅2.80%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829.54万元,公用经费170.91万元,项目支出259.95万元,同比增加96.94万元,增幅59.47%。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00.4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29.5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2.92%;公用经费170.9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7.08%。

(一)人员经费支出829.54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68.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1.52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768.02万元,具体支出如下:

基本工资支出166.49万元

津贴补贴支出150.54万元

奖金支出102.07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2.03万元

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6.02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44.87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3.8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5万元

住房公积金支出69.03万元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2.03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1.52万元,具体支出如下:

退休费支出21.56万元

医疗费补助支出11.20万元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8.76万元

(二)公用经费支出170.91万元,均为商品和服务支出,具体如下:

办公费支出10.00万元

印刷费支出0.90万元

手续费支出0.10万元

水费支出1.00万元

电费支出10.00万元

邮电费支出8.36万元

差旅费支出15.00万元

维修(护)费支出5.00万元

会议费支出6.89万元

培训费支出1.67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2.71万元

劳务费支出5.00万元

工会费经支出11.50万元

福利费支出3.03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7.57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支出36.66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5.52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0.28万元,同口径与上持平,具体如下:

(一)三公经费30.28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7.57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2.71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会议费6.89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培训费10.67万元,与上年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柳州铁路运输检察院没有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因此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柳州铁路运输检察院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因此没有使用国有资本性经营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189.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9.93万元,项目支出40万元,同比增加8.87万元(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为141.06万元),增长6.29%。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59.77万元,同比增加32.97万元,增长123.02%;增减变化原因是2023年部门预算将物业管理费、办公费按全额编入政府采购。政府集中采购预算50.77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84.94%,同比增加26.97万元,增长113.32%;政府分散采购预算9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15.06%,同比增加6万元,增长200%。

货物采购1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16.73%;工程采购0万元;服务采购49.77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83.27%。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柳州铁路运输检察院2023年无国有资产占用相关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详见附表)

2023年安排的重点项目预算绩效5个,具体如下:

1.司法体制改革绩效工资97.52万元,年度绩效目标是建立与工作职责、实绩相联系的绩效考评奖金分配机制,全面评价检察人员履职能力,提高检察人员与司法辅助人员待遇及工作积极性。

2.刑事检察办案费20万元,年度绩效目标是从严惩治涉铁刑事犯罪,维护铁路运营安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维护司法公正。

3.民事行政检察办案费2万元年度绩效目标是依法办理各类民行监督案件,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对行政机关在行政诉讼中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通过组织公开听证、宣告送达等依法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

4.公益诉讼检察办案费25万年度绩效目标是依法办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对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进行监督,并通过现场勘验、沟通磋商、制发检察建议、公开听证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5.控告申诉办案费4万年度绩效目标是依法办理各类控告申诉案件,做到信访件件有回复、七日回复及三个月答复100%,依法承办刑事申诉案件、司法救助案件、立案监督案件等。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柳州铁路运输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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