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9-28作者:柳州铁路运输检察院 伍朝艳 覃孟孚新闻来源:阳光铁检网【字号:大 | 中 | 小】
9月26日,柳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伍滨江应邀列席柳州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对一起重大刑事案件发表意见。
按照相关规定,伍滨江在审判委员会上对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发表意见,获得了审委会委员的重视。
伍滨江表示,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是贯彻落实两高《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要求,与法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的有效途径。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发表意见供审判委员会参考,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共同提升办案质量,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伍滨江按照规定,在发表意见后离席,未参与审判委员会表决,体现了以审判为中心的背景下,检察院、法院互相制约、各司其职的诉审关系。